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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資訊專員 - 校務公告 | 2023-05-30 | 人氣:256

「臺北市社區大學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即日起停止適用
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5月23日臺教社(三)字第1122401812A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,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」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,防疫回歸常態化(防疫降階新聞稿及圖卡如附件)。
三、爰旨揭防疫管理指引即日起停止適用,惟為維護人員健康,仍請配合以下事項:
      (一)落實社區大學相關設施設備(含樂器、器材、餐廚具等)之清潔消毒作業。
      (二)使用場域如為各級學校校園,仍應配合各級學校相關規範辦理。

四、另請借用場地予社區大學之學校,持續協助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及落實場域清潔消毒。